咱们结婚吧合同终止桃子失业,没拿到大

北京中科刘云涛 https://baike.baidu.com/item/刘云涛/21900249
《咱们结婚吧》是多年前的一部爱情电视剧,由黄海波和高圆圆主演。主要讲被失业的大龄剩女桃子与一位恐婚剩男果然,从一开始的相亲、误会、矛盾到克服重重阻碍,彼此走进对方心里,重新拾起对婚姻的信心,最终取得爱情事业双丰收的故事。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32岁的桃子是一家四星级大酒店的大堂经理,但是因为年龄大了,酒店担心将来会涉及到结婚、生育,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在桃子的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酒店人事总监告诉桃子不再续签合同。于是桃子无可奈何失业了,之后因为没有工资,连房租都交不上了,甚至沦落到找关系退瑜珈卡、为了块钱去客串主持人。桃子第三次的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桃子是一位优秀的大堂经理,在这家酒店已经工作六年了,她对工作环境很满意,从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会离开。酒店规定,员工的《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已经签了两次。桃子和下属在一起聊天时甚至也憧憬着能签终身的合同。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这时候桃子以为,可以顺理成章的续签第三次的三年制合同了。其实,按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这第三次的《劳动合同》本来应该是可以如她所愿,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没有劳动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除非员工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合同)这也就是说,桃子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现在拥有提出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由于桃子本人并不知道这些,因此在之后与人事总监的谈话当中,明显处于弱势,甚至卑微的问:如果我承诺三年内不结婚不生孩子是不是公司也不会和我签合同了?而这一句话就在人事总监面前暴露了她不懂法,她不知道自己自己的权利,还以为只是三年一签,所以人事总监在随后的谈话当中无所顾忌,占了主导地位。酒店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违法如果桃子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酒店是不能拒绝的。除非桃子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2项规定的情形:第39条规定了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况:试用期不合格、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同时有劳动关系、涉嫌合同欺诈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40条第1、2款规定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人事总监在与桃子谈话时,盛赞桃子工作非常努力,是酒店最依赖的员工之一。说明桃子的工作是非常优秀的,所以以上的情形不存在。所以酒店没有任何理由不与桃子续签劳动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桃子提出续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酒店拒签是违法的。桃子被失业,应得到多少补偿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桃子被失业,不仅可以获得补偿金,还能获得2倍的赔偿金。1、酒店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也就是说,桃子应该得到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桃子如果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酒店违法拒绝续签,应该支付桃子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桃子可以得到共计1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而这个月工资应该是按桃子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而不是有工资中的底薪。所以以上合计桃子可以得到18个月工资。这是多大一笔钱哟!人事总监和桃子谈话时,明确的强调了:关于薪资,会按酒店规定办理,而不是按“劳动法”办理。说明酒店的规定与劳动法并不一致。不知道酒店是什么规定,但是从杨桃离职后穷到吃土,连房租都交不起、甚至去找蓝未未退瑜珈卡的情形看,她这18个月的工资显然并没有拿到,至于能否拿全6个月的补偿金也是个问题!酒店因桃子到了结婚生育年龄而拒绝续签《劳动合同》会遭到重罚!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但现在仍然有一些行业或者企业,对女性就业有歧视的现象。年,我们国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其中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对女性就业歧视,还针对违反本原则的单位制定了惩罚措施,一旦查实,这种企业将受到重罚。《通知》其中有这样的规定:单位不得将限制女性求职者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也就是说,一些单位如果在录用时,要求大龄未婚女性或者已婚未孕者员工,在几年内不能生子,这显然是违法的。我们来看看人事总监对桃子说的话:1、酒店不适合一个大堂经理挺着大肚子走来走去,2、大堂经理很重要,怀孕后各方面反应能力相应下降,需要重点保护,还不能加班。3、(你结婚)也可能后年,但也可能后天,也可能他已经出现了,所以(你结婚生子)具有不可预估性,而这对酒店是有风险的。如果我不能帮酒店规避这个风险,就是我自己失职。4、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合情理的,但是劳动合同没法再签了。除非压根不想结婚生孩子。(即便你答应不结婚不生孩子)我也不能要求你写到合同里,不符合劳动法。作为一名人事总监,上面每一句话都在爆雷。不知道她是太不懂人力资源,还是看桃子一点不懂劳动法而掉以轻心,竟然说出了如此犯大忌的话。如果桃子用手机录下她的这几句话,完全可以以此告企业“就业歧视”,让企业面临几万元的处罚。当然了,之所以出现这个情节,也许是编剧不懂劳动法,为了渲染情节而编的一段戏。在实际工作当中,一名合格的人事总监,在与员工的谈话当中,是不应该也不可能说这样的话。如果说出这样的话,等于把把柄递到了员工手里的——这本身就是失职!现在桃子该怎么办?这个时候其实桃子可以去和人事总监沟通,拿出法律依据,提出自己的要求:一、要求企业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如果酒店拒绝签,可以要求酒店付自己18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赔偿。三、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可以到酒店所在区的仲裁处申请仲裁。当然了,如果桃子听到人事总监谈到,因为自己年龄的问题而解约的时候,能够用手机录下音来,并拿它当做证据进行起诉,企业还有可能得到进行几万元的罚款,估计人事总监的职位也就不保了。总结:劳动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作为劳动者,应该多懂点劳动法,如果你在职场上遇到不公正的对待,如果企业没有遵照劳动法,损害了我们的利益,希望你能勇敢的站出来,正确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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